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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
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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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
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双鸭山市违法占用黑土耕地案件较多,2022至2024年发生违法占用耕地案件24起,违法占用耕地5万余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对全市24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部依法依规查处并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和属地巡查责任,严厉查处占用黑土耕地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管和动态巡查力度,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执法,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对岭东区1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进行整改,对已经处罚到位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岭东区自然资源部门已压实监管与巡查责任,强化黑土地执法巡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岭东区违法占用黑土耕地行为已依法依规查处完毕,已对锦旸矿业进行处罚。岭东区政府已完成农转用组卷,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请示,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农转用请示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意办理农转用手续。
五、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13555444013
八、受理地址:岭东区兴东大道8号城建楼岭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岭东区委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