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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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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曝光”企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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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曝光”企业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0 15:24

所属地

企业名称

问题和隐患

违反法律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

立案日期

结案日期

1

岭东区

浙江天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

1.南区副井负50m中段左三651#穿口风机安设在放料口下,风机电源线冷包头;2.南区副井负50m中段左三653#穿口照明灯接线裸露; 3.南区副井负50m中段3#穿维修间风机未固定,用铁线将风机吊挂在风水管线上并且无防撞罩:4.南区副井负50m中段左三657#穿脉内有柴油加注器和车辆维修材料未统一管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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