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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刘晶向我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拟设置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疑义,任何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18612435999)据实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公示内容如下:

申请人:刘晶;

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名称:双鸭山市岭东区刘家中医诊所;

地址:双鸭山市岭东区博爱园一期C-01A栋5#商服;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1张;

诊疗科目:中医。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双鸭山市岭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