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公示
刘晶向我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拟设置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疑义,任何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18612435999)据实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公示内容如下:
申请人:刘晶;
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名称:双鸭山市岭东区刘家中医诊所;
地址:双鸭山市岭东区博爱园一期C-01A栋5#商服;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1张;
诊疗科目:中医。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双鸭山市岭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