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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养殖户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6-04-3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尊敬的养殖户朋友们:

大家好!

畜禽养殖是咱们的心血,也是全区农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一环。为了从源头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大家的养殖收益和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给大家提个醒、交个底。请大家务必留意以下几点:

一、出栏必申报,无证不调运

凡是区内畜禽出栏、调运、销售或屠宰前,都必须提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取得检疫证明,绝不能私自出栏、贩运或销售,违者将依法查处。

二、提前报备,配合检疫

请至少提前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备出栏计划,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临床健康检查、疫病排查、运输车辆消毒、相关防疫资料核验等工作。

三、合格拿证走,不合格严处理

检疫合格的,会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凭证明才能出栏运输。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一律禁止调运、销售,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能流入市场。

四、日常管理要规范,防疫责任扛在肩

请大家自觉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平时认真做好:

✔ 养殖台账记录

✔ 消毒消杀工作记录

✔ 免疫档案留存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这些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保护咱们养殖效益和行业环境的基础。

五、严查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拒不申报、逃避检疫、违规调运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位养殖户朋友,产地检疫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全区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和动物防疫安全。请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互相转告。

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岭东区动物防疫的安全防线!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岭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