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黑财指(农)11号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0:28:42

按照省财政厅下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黑财指(农)〔2022〕11号)精神,下达给我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0万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1年12月03日收到黑财指(农)﹝2022﹞11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0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长胜乡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63.19万元,建设地点为宏强村、团山村、东风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63.19万元。

长胜乡温室大棚项目计划投资:260.5万元,建设地点为东兴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60.5万元。

长胜乡鲜食玉米加工设备购置项目计划投资:76.5万元,建设地点为宏强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76.5万元。

长胜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投资:93万元,建设地点为东兴村、宏强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93万元。

长胜乡大型农机购置项目计划投资:96万元,建设地点为新翼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96万元。

项目管理费:0.81万元,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1%提取项目管理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0万元,落实项目管理费0.81万元。

三、公示公告时间10天:2021年12月24日——2022年01月02日。

四、公示公告其他内容

监督举报电话:13329338678    12317

联系人:邱长林

受理单位: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岭东区博爱园综合办公区

附件:第一批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