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东政办发〔2022〕32号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14:52:55



一乡六办,区属及驻区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区政府对《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双东政办发〔2022〕19号)中的目录进行调整清理,决定对已经不能适应行政管理需要的1个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岭东区新材料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双东政规〔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