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煤矿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规定
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是依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推进小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05]44号)及《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远程矿业产量监控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双政发[2005]36号)制定。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我市地方煤炭行业推行远程产量监控系统,为全市经济持续发展创造公平、健康的税收环境。
三、推行范围
辖区内煤炭生产企业。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推进小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税控系统推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