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8 14:35:00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区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岭东区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为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

岭东区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索引号、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关键字等内容,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

二、区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ysld.gov.cn/

2.“微视岭东”微信公众号。

3.岭东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岭东区博爱园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联系电话:0469—4025003。

三、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区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sysld.gov.cn/zwgkx/index.jsp?),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岭东区政府办公室(地址:岭东区东矿路1号政府办公楼)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岭东区东矿路1号;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69—4381313;邮箱:ldqzfb@126.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