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疾控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8 09:3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凡与本中心相关政府信息,均予以主动公开,或者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认真阅读本《指南》。

一、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和联络方式:

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政府办公区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469-2605043

电子邮箱:ldqjkzx@163.com

二、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四个方面:

(一)我疾控中心基本职能、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

(二)我疾控中心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三、公开形式:

我疾控中心以区政府部门网站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ysld.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中发布。

四、公开时限:

凡属于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均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

除应当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

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2605043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结构处领取,填写后发送到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子邮箱。

2、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形式提出申请。

3、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务信息内容的描述等。

(三)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