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9-09-02 15:55:03

一、基本信息

负责人姓名:许明利

办公地址:岭东区博爱园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69-4025526

二、工作职责

(一)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贯彻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四)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配合上级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联系各类应急专业队伍,配合上级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灾害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乡、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等防治工作;配合上级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办理违反安全生产系列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行为的调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实施权限内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协调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区属各部门做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防震减灾救援等工作,协调指导乡(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

(十九)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