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1-08-14 14:09:51

一、基本信息

负责人姓名:李春鹏

办公地址:岭东区政府一楼(岭东区东矿路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职责调整

(一)增加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职责。

(二)增加旅游管理职责。

(三)将物价监督管理局职责划入发展和改革局

(四)将招商引资办公室及相关职责划入发展和改革局。

三、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全区旅游行业调查、管理、编制规划职责。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区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组织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区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区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区价格宣传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全区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十三)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区管商品价格和收费价格、作价原则和办法;必要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申请采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遏制价格突发事件;制定区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跨区域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十五)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