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度报告
岭东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风、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来抓,做到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象,从而有力地推进了环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概述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部署,做到了领导、认识、组织、人员四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实行政务公开既有利于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也有利于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同时还有利于加强环保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此,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十分重视注重质量,对全局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和规范了对内和对外政务的重点内容。
(三)政务公开基础硬件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形式:一是以公开栏为载体,本着既美观、醒目,又便于群众观看、监督的原则,在局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政务公开栏。二是制定政务公开手册。三是下发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五是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公开。
政务公开的程序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的公开资料整理后,分门别类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开。
(四)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健全了监督体系,完善了监督制度,强化了监督措施,加强了监督检查。一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督。二是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系,定期上门征求对环保监管、执法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三是发挥机关作风和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对环境监管和执法主体的监督作用,真诚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局长带头,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都结合自身工作向全局职工进行廉政承诺。四是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0469—4385737。
(五)公开承诺和践诺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收到了明显成效。
(六)真正认识并认真搞好总结汇报
深化政务公开,有力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对环保部门的信任和支持,加快了环保事业发展。近年来,我局加强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双考期间噪声清理整顿、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生态区建设、安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多项工作,巩固了污染治理成果。全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17年度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条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条。
公开渠道方式 |
政府网站 |
政府微信 |
其他 方式 |
数量 |
2 |
3 |
5 |
百分比 |
20% |
30% |
50% |
2、在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类文件信息、公告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工作意见、工作规划等。
3、根据需要公开内容的不同,采取设立公示牌、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广播、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的多种公示形式的同时,积极开展宣教活动,活动期间设立宣传台4处;悬挂宣传标语12幅;宣传彩旗50余面;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展出环保图报48组;解答群众咨询30余条;征求意见和建议20余条;群众累计参与人数3000余人。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局已答复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公开信息未收取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对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附件:岭东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岭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5日
附件2. 岭东区环境保护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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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双鸭山市岭东区环境保护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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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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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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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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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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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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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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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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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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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杨军英 审核人: 杨军英 填报人:伊国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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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351069601 填报日期: 2018 年 3 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