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长胜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由岭东区长胜乡编制。统计政务公开数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岭东区长胜乡(地址:岭东区东矿路66号,邮编:155120,联系电话:0469-2676301,电子邮箱:ldqcsxggyx@126om)。
一、概述
2017年我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乡政府机关、全乡7个村委会均实行了政务、村务公开。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乡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重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对照《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创新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村民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对办理程序、办理所需资料全部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同时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微信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村民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17年度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类文件信息、公告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工作意见、工作规划和表彰类信息等。
根据需要公开内容的不同,采用了宣传手册发放、文件印发、张榜公示、媒体刊载、接受采访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行政决策规划、业务管理、服务承诺、工作进展等有关信息。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利用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各类来信来访咨询,发放政策宣传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乡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乡未接到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乡政府办理的意见建议共13件,其中涉及基础建设方面的(乡村建设)6件、民生与社会保障3件、涉农2件、其它2件。截至目前13件意见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乡政府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但仍有不足之处,如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2018年,我乡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我乡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涉及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我乡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岭东区长胜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3日
附件2. 岭东区长胜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盖章):岭东区长胜乡 | ||||
|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58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
|
|
| ||
单位负责人:陈亚奎 审核人: 填报人:高苗苗 | ||||
|
|
| ||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