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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8-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东安委发〔2017〕10

 

 

                                      

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印发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宣传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驻区各相关部门

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23

 

 

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 823日印发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宣传方案

 

为确保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7〕91号)和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安委发〔2017〕8号)要求,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区有电线电视、微视岭东和区政府网站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检查成效。一是集中曝光“五个一批”典型案例(即: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各部门和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遏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报道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三、分时段宣传安排

按照大检查统一部署,分三个时段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阶段(8月23--28日)宣传重点:重点宣传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报道各有关单位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

1、主要媒体:区委宣传部、广电中心、政府信息中心要通过在区有电线电视、微视岭东和政府网站等方式对大检查部署情况进行集中报道,大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2各监管行业部门要加强与区有电线电视、区委宣传部和区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及时将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深入检查,集中报导阶段(828日至9月10日)宣传重点:通过区有线电视、微视岭东和区政府网站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各类信息

1、主要媒体:重点报道各部门强化措施、严格执法、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曝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转发中央、省、市媒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报道。

2、各监管行业部门将开展大检查中严格执法、集中整改的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和曝光“五个一批”典型案例情况向区有线电视、微视岭东和区政府网站提供新闻宣传通稿、影像、视频资料等方式进行集中报道

(三)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日至10月底)宣传重点:持续跟进报导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各类信息。

1、主要媒体:除在区有电线电视、微视岭东和区政府网站媒体报道各大检查过程、成效外,还应选派记者和宣传工作者采取随行报道形式对大检查情况进行深度报道。

2各监管行管部门积极与区委宣传部、广电中心和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并协调选派记者和宣传工作者参加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大检查情况进行深度报道

四、宣传形式

(一)各监管行管组织媒体单位跟随检查组,深入基层、走进企业、走近一线,采集素材,配合媒体单位提供有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二)委宣传部要加强与市级主流媒体的联系,积极将各监管行管部门大检查中取得的好的成效、做法、经验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过市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三)区有电线电视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监管行管部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社会宣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检查领导小组决定成立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煜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安监局局长车维军担任,成员由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车维军兼任,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统筹、综合、协调主要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协调各单位级媒体提供宣传素材。

(二)做好舆情研判。区委宣传部、各监管行管部门要关注大检查期间舆情动态,做好分析研判,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应对调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三)强化系统宣传。委宣传部主动加强与各监管行业部门的联系沟通,明确报道机制,组织媒体积极跟踪报道。

(四)开展宣传考核。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各监管行管部门的宣传素材(先进经验、典型案例、阶段性或专项工作进展成效等)报送情况,将宣传情况纳入大检查总体考核。

区委宣传部邮箱:sysldqxcb@163.com;

区政府信息中心邮箱:ldqxxzx@126.com;

区广电中心邮箱:153056654@qq.com;

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ldqajjgz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