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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8-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东安委发〔2017〕9

 

 

                                      

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驻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八个必须”等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印发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东安委发〔2017〕8),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舆论宣传、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长:    委副书记、政府

副组长:张亚军  委常委、政府常务副

            刘桂荣  区政府副区长

        侯凯英  区政府副区长

        张全柱  区政府副区长

        徐慧峰  区政府党组成员、岭东公安分局局长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卓异  区教育局局长

车维军  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安监局局长

车丽华  中心街道办事处主任

   岭东消防大队队长

王延明  区棚改办主任

田智超  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旅游局局长

   岭西交警大队队长

曲成斌  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局长

   区委办主任

刘德利  区发改局负责人

刘志刚  区农业局局长

   中山办事处主任

刘东一  南山办事处主任

刘春来  区广电中心主任

朱玉广  区煤管局负责人

吕慧琪  国土资源局岭东分局局长

陈亚奎  长胜乡人民政府乡长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志刚  区经贸局局长

李文武  区沉治办主任、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海春  岭东交警大队队长

李丽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林业站站长

胡宪君  双鸭山林业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柴晓翠  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德成  岭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董立超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蔺彦海  区建设局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长(长)工作职责:负责全安全大检查总体安排部署;听取相关部门大检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出席国家、省、市来我区督查检查汇报会议。

(二)副组长(常务副长)工作职责:负责全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分管战线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实施,听取分管部门大检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分管部门大检查工作中有关问题;出席国家、市来我督查检查汇报会议。

(三)副组长(其他各位副长)工作职责:负责分管战线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实施,听取分管部门大检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分管部门大检查工作中关问题;接待国家、省或市对口部门对督查检查活动。

)副组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局长)工作职责:负责协助常务副长做好有关安全大检查组织、协调和实施。

)各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配合政府安委办做好迎接国家、市督查检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车维军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

副主任:刘德林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安监局副主任科员(代副局长)

        刘玉金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李凯峰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员:工作人员从安监局有关科室、单位抽调。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督办查、信息上报、迎检接待等具体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负责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推进、督办、汇总等具体工作。

(三)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1、刘德林:负责制定全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情况汇总、汇报材料安全大检查会议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2、刘玉金: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类事故统计、监督网上事故直报工作。

3.李凯峰:负责统计汇总各相关部门相关检查、处罚等信息报表,按规定时限向市安委办报送。      

 

 

 

                        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18

 

 

 

 

 

 

 

 

 

 

 

 

 

 

岭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 8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