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4年度财政决算公开 正文 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5-09-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一部分 岭东区司法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街道)、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法律工作者资格审查工作。 
(四)加强对所属镇、街道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对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 
(五)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 
(六)指导、协调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线(信息系统)及服务、协调、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八)加强、指导、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九)加强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法律服务工作。 
(十)承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岭东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司法所,第二司法所,第三司法所,第四司法所,长胜乡司法所。
三、预算编制范围:
2014年纳入岭东区司法局部门决算管理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报表 司法局.xls(点击下载)
附件:1、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5、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岭东区司法局2014年收入决算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决算64万元。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规模情况 岭东区司法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64万元,占2014年总收入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岭东区司法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6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61万元;2、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岭东区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岭东区司法局1个预算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