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5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正文 双鸭山市岭东区卫生监督所2015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双鸭山市岭东区卫生监督所2015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5-02-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一部分 岭东区卫生监督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安全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并有专职的卫生队伍体系;突出重点,开展我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今后我所要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管工作效果,更好的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从而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岭东区卫生监督所无内设机构。
  三、预算编制范围
  2015年纳入岭东区卫生监督所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 1个。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附件4.xls(点击下载)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岭东区卫生监督所2015年收入总预算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支出总预算40万元。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情况岭东区卫生监督所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0万元,占2015年总收入的1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岭东区卫生监督所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占87.5%;住房保障(类)支出占12.5%。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岭东区卫生监督所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预算数4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万元;2、住房保障(类)支出5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岭东区卫生监督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3)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岭东区卫生监督所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附件表4)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卫生监督机构:指卫生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