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5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正文 双鸭山市岭东区环卫站2015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双鸭山市岭东区环卫站2015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5-02-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一部分 岭东区环卫站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卫生政策、法规等;负责岭东区街道清扫、垃圾清运、厕所清掏、保洁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负责卫生费的收缴及环卫机械设备的增置保养、更新工作;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指导环境卫生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环卫站无内设机构。
    三、预算编制范围
    2015年纳入岭东区环卫站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附件4.xls(点击下载)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岭东区环卫站2014年收入总预算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9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总预算509万元。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情况岭东区环卫站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509万元,占2014年总收入的1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岭东区环卫站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5%;城乡社区(类)支出74.65%;住房保障(类)支出占5.7%。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岭东区环卫站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预算数5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万元;2、城乡社区(类)支出380万元;3、住房保障(类)支出29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岭东区环卫站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3)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岭东区环卫站1个预算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109.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