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目录 正文 区残联

区残联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8-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事业单位政务公开目录

 

  一、服务职能类

   (一)、单位概况

岭东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于1990123日成立,办公地点:岭东区滨水路博爱园政府办公区(与建设局和工会相邻),办公电话:0469-2605013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单位暂无内设科室,机关事业编制1人,理事长:赵金荣,负责区残联全面工作。其他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协助理事长工作。

   (三)、岗位职责

1.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用品用具、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完成全区残疾人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服务。

6.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众组织。

7.认真做好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8.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项目类

  (一)、信访接待

  1、服务标准:热情接待来访残疾人,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服务时限:当时接待,当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答复办理的,凡有结果第一时间答复上访人。)

  3、服务流程:

 

(二)、办理残疾人证

    1、服务标准:热情接待办证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法》,坚持自愿、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

    2、服务流程:

(1)、办证人区残联登记申请,然后到指定医院作残疾评定。(登记申请条件:办证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未成年人、精神、智力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区残联办理

(2)、办证所需资料

户口复印件(一式一份)。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残疾评定指定医院:

    双鸭山市精神病防治院(精神、智力类残疾)。地址: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七一村。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肢体、视力、听力、语言类残疾)。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附近。

(4)、经指定医院评定后→区残联初审→市残联复审→打印残疾人证→发放残疾人证

 

    三、工作动态:

  (一)、公开形式

   双鸭山市岭东区政府网

  (二)、公开范围: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