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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环保局依法关闭辖区一小型造纸厂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5-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我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应岭西羊鼻山有一造纸厂违法生产。接报后,环保局联合岭东公安分局带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经初步查实,该纸厂属一私营业主租赁他人闲置车库,建设的一个尚未命名的小型纸厂,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纸厂已建成并投入试机生产。检查时,该纸厂生产线机械设备虽未运行,但厂房内堆存有一定数量生产原材料及产出的纸产品;检查当时发现该厂区外有废水外溢现象,区环保局邀请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外排废水进行了检测采样,并责令业主立即停止生产。
        为有效制止纸厂违法生产排污行为继续,执法人员在现场取证基础上,岭东公安分局依法对该纸厂主要生产机械和排污设施设备,予以就地查封(扣押)。经环保局案件调查确认,该纸厂业主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条款的规定。
        该纸厂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作出关闭拆除并责令恢复场地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