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文 岭东区卫生监督所“蓝盾行动”非法行医查处情况公示

岭东区卫生监督所“蓝盾行动”非法行医查处情况公示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7-11-3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     案例名称:刘忠霞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2.     案情简介:2017年11月21日,在开展“蓝盾行动”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刘忠霞诊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检查时发现患者刘建金正在静脉输液(所用药品来源于该诊所,药品名称:丹参、维生素C),患者口述已经输液2天。
3.     处理情况:该诊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该诊所予以停止执业活动,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