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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岭东区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议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7-11-0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1月6日,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议在区委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长胜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亚军、副区长张全柱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区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区委巡察一组、二组组长对我区7个单位为期两个月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通报中提出了被巡察单位在党建、民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随后,由区建设局、区民政局等7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被巡察单位做了表态发言。随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亚军就如何落实好我区巡察反馈意见和抓好整改工作提出意见。他指出:要高度重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建立整改清单,强化整改措施,及时报告整改情况;要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要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把服从、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导向,把好基调,既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又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能顾此失彼,要使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工作发展上。各单位要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为契机,针对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通过落实责任、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大环境。
    最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长胜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总结发言。他强调:针对我区巡察整改工作,整改责任要具体,整改监督要严格,整改制度要长效,整改公开要到位,对被巡察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存在敷衍塞责、消极应付、进展缓慢、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区纪委将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方式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