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司法局本着“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指导思想,把矛盾化解工作放到区委、区政府的平安建设工作大局中谋划。
在岭东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岭东区各基层司法所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坚持围绕经济建设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解除纠纷之困,坚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关注矛盾发展趋势,做到以调为先、以调为促、宜调则调、宜诉则诉,最大限度减少法律硬性裁决,防止引发上访和其他突发事件。
岭东区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将纠纷案件以纠纷事件涉及的时间问题进行分类,根据纠纷持续的时间长短来判断复杂程度、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由此掌握最佳时机解决纠纷,为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在进行批评教育时,注意自身的说话方式和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敌视。
岭东区各基层司法所深入社区,积极了解民声,从社区居民最关心的事件入手,本着合法合理合原则,科学调解,促进双方和解达成协议,有效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反复,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