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文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流程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流程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8-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
  1、持有岭东区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的。
  2、在岭东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且连续享受低保救助1年以上的低保家庭。
  3、无住房和人均住房不足10平方米的家庭。
  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所需证件
  1、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书面申请书1份;
  2、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各1份;
  3、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救助证明(救助证和低保金发放存折)各1份;
  4、租赁房屋的申请家庭承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没有产权证的,到所在社区、办事处出具无产权证证明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1份;
  5、自有房屋10平方米以下或借住房屋的申请家庭出具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6、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出具婚姻证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