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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工作流程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8-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相关要求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男女双方至少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为岭东区。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男女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必须显示未婚、离婚或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所需证件
  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2、当事人提交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男女双方合影照片3张。
  三、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