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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5-12-2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项目绩效和补贴工作绩效,我们按照《黑龙江省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自评总结,报告如下:
    1、在建立健全制度上,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制订了《岭东区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补贴系统管理等方面责任制度,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长胜乡乡长为农机补贴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全程监督机制,确保补贴工作操作规范,阳光高效。设立投诉电话,4383122。
    2、在信息公开上,按规定在岭东区政务公开网网站上开设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工作,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14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置者信息表及2015年度《黑龙江省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岭东区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岭东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操作程序、岭东区2015农户享受购机补贴信息公示表,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3、在材料上报上,     按市局要求及时、完整上报材料。
    4、在监督检查工作上,按照《岭东区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对2015年度全区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开展两次大范围督导检查, 2015年10月17日对全区享受补贴农户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规享受补贴及产品质量和价格欺诈问题。
    5、在绩效管理工作上,及时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较好地完成了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6、在投诉处理工作上,按照省市县方案要求,认真执行和落实补贴政策,严格把关,杜绝了因违背补贴政策投诉的现象发生。
    7、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农机总站、财政局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制定检查方案,加强对全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各种违反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规定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组织联合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在工作经费保障上,区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安排补贴工作经费的,确保全区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9、在资金使用与结算工作上,我们按方案要求,完成购机补贴资金使用审批结算工作。
    10、在工作成效上,工作扎实得力,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农民满意度高,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一切可行办法,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宣传国家购机补贴的相关政策申报程序,通过广播、网络、宣传册、通知书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农民充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使我区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步改善,技术装备水平得到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加强。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促进作用,得到市区领导肯定,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岭东区农业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