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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4-10-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整合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以道德教育实践、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群众性创建活动为重点任务,在宣传教育、实践养成、制度规范上下功夫,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为实现建设宜工宜游宜居新岭东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活动中使大多数的普通人受教育、受感染、受激励;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文化教育。
    1、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宣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列入全区党委中心组和党组织学习计划,纳入理论骨干培训计划,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区委理论宣讲团要开展好基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宣讲活动,认真组织好中宣部宣教局编写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本》的学习宣传。要发挥岭东讲坛、岭东道德讲堂等学习平台作用,讲述道德模范事迹,弘扬道德模范精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要通过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延伸学习内容,提高宣教效果。 (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具体实施)
    2、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梦 身边事”主题演讲赛。聚焦国家发展、家乡巨变、民生改善、美好河山、中华文明,通过举办摄影大赛、书法美术展、征文比赛等群众性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追梦、圆梦的全过程。同中国梦宣讲进基层相结合,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开展学习讨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潮、凝聚共识。(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区教育体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具体实施)
    3、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区广电中心、区政府网站要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重点做好新闻媒体和主要版面的宣传。区电视台“三个倡导”24个字具体内容每周呈现不少于三次;区政府网站要在显著位置刊载“三个倡导”24个字。要组织刊登中央、省、市阐释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文章,特别要从我区改革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实际出发,组织刊发全区党员干部的学习体会文章。要强化对外宣传,主动向上级党报党刊、电视台投稿,进一步扩大岭东区在外界的知名度、美誉度。要通过专题片、系列采访、采风、评论等多种形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形势政策宣传、辉煌成就宣传、重大主题宣传、先进典型宣传,不断巩固壮大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新局、区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4、着力推进新型媒体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微视岭东”公众微信平台,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和“岭东老区精神”系列宣传活动。要发挥广大党员、团员、工会会员作用,通过公众微信、QQ群、“朋友圈”等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覆盖面。要加强社会思潮动态分析,强化网络舆情研判和正面引导,汇聚网络正能量。(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广电中心、区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5、开展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在区电视台、区政府网站及公共场所电子屏幕上播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全区广场、主要街道、车站、公路进出口、旅游景点、社区学校,要规划设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宣传牌。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建筑围挡、灯箱展板作用开展宣传,扩大公益广告覆盖面。(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建设局、岭东工商分局、区广电中心、区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二)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
    6、深化“岭东好人榜”、“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及“岭东道德讲堂”活动。在全区挖掘选树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以“岭东好人榜”评选为抓手,选树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为突破,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岭东道德讲堂建设,巩固提升文明和谐创建成果。 (由区文明办牵头,区总工会、长胜乡、区广电中心和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7、开展美德少年培育活动。要把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教育引导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德育课教学内容,落实到教学和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继续推进校园“培德健体”工程,组织开展好“美德少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着力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等,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教师素质。通过见面会、恳谈会、交心会和道德现场教育课等形式,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家庭教育中。(由区文明办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
    8、深化志愿服务活动。要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困难职工为重点,深入推进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开展 “邻里守望”、“温暖空巢——爱心接力”、“一加七”帮扶救助等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倡导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和特困群体结成对子,开展长期接力帮扶。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典型宣传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星级志愿者(团队)评选和嘉许制度,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到基层、辐射到社区、触及到家庭。(由区文明办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具体实施)
    9、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重视民族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发挥重要节庆日的独特优势,利用“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节庆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党史国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岭东南湖群众艺术节”等,举办演出、征文、展览等群众性纪念活动。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用民间礼仪体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国庆征文比赛,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激发人们的家国情怀。(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人武部、区总工会、区文明办、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广新局、团区委、区妇联具体实施)
    10、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按照市统一要求,将文艺精品创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相结合,编排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送到基层,让人们在家门口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组织开展影视展播展映,在区电视台安排播出一批弘扬主旋律的优秀影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过程。(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新局具体实施)
   (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
    11、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紧紧围绕“开放引领、转型发展、民生优先、生态兴区”的发展战略,强化“打开大通道、念好山水经”的发展举措,全面建设宜工宜游宜居新岭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全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及党的建设全过程,保证具体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各项建设和道德建设的良性互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区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由区政府办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三产办具体实施)
    12、纳入到社会治理实践中。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的重要内容,增进社会和谐,实现治理效能和道德提升相互促进。把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加强法制宣传,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民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由区综治办牵头,长胜乡,各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具体实施)
    13、纳入到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日常生活处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在日常生活中鲜明地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唱响与人为善,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行业、企业、学校管理,贯穿于村民自治、居民自治、社会治理之中,使之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基本遵循。强化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实施力度,加强思想教育,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由区文明办牵头,区总工会、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局、团区委、区妇联具体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工作落实,成立岭东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启鹏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鹿  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英玲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延林  区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王维玉  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由长胜乡,各办事处,区委办、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文广新局、区广电中心、区信息中心、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旅游行业管理中心、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电话:4384977,电子邮箱:sysldqxcb@163.com 。  
    四、工作要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工作落实落靠。
    1、强化责任,推进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就如何阐释解读、开展传播普及、抓好贯穿与引导等各方面的工作,依据本方案要求,逐一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考核,做好协调。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进行督查,定期组织测评;要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单位)要强化配合意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大宣教的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基层,注重创新。要将任务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要创新工作思路,在运用网络、手机、微博等方法上创新。要注重典型推广,用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