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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联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1-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
    三、团结、动员妇女投身经济和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四、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全区各行各业妇女竞赛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
    五、代表全区妇女参与国家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研究、贯彻落实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七、代表区委、区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人儿童发展纲要》,随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