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的党的正确方针,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各项社会职能,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好工会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三、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的要求和意见,并提出建议。
四、指导全区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订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
五、协助区政府做好区级以上劳动模范的推荐、选材工作,负责全区的劳动模范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