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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鸭山市岭东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 岭东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8-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在区委和区委编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按照程序起草机构编制方面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乡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各类编制的管理工作。

(三)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要求。

(四)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单位的机构(内设机构)设立和领导职数、编制总量增加的调整申报工作;负责审批全区机关无级别内设机构,限额内编制的调整。

(六)负责向区委编委提请分配调整限额内职数、机构调整、非区委常委会议调任干部编制调整工作。

(七)配合推进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

(八)负责监督检查区机构改革方案、机关“三定”规定、事业单位“九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九)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和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管理工作。

(十)承担区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调整的提请工作。

(十一)承担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区政协机关,区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及受委托中省市直机关、由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的群团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付杉

办公地址:岭东区政府二楼(岭东区东矿路1号)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