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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2-11-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4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督察办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建筑垃圾围城问题日益凸显。2020年,双鸭山市四区共完成棚改拆迁204.2万平方米,产生拆迁建筑垃圾50.1万吨,相关部门上报均已深埋及回填处理。但进驻期间,督察组发现尖山区、岭东区普遍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堆存、无序倾倒问题,建筑垃圾围城问题凸显。

二、整改目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妥善处理建筑垃圾。

三、整改措施:岭东区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垃圾点进行摸排清运,对裸露在外的建筑垃圾进行深埋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岭东区对辖区所有建筑垃圾进行深埋,深埋2米左右,并进行夯实平整,地表覆盖客土宜林则林、宜农则农,部分做为建设用地。

五、公示时间:20221111日至20221115

六、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85737

八、受理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办公区岭东生态环境局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城管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岭东区委、区政府(盖章)

                     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