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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2-11-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2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督察办《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鸭山市部分县区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不彻底;西丰镇新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建有西丰村村委会。饶河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饶河村有14户居民污水未有效治理;寒葱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个别居民仍向路边沟渠倾倒生活污水、使用未防渗的旱厕

二、整改目标:彻底解决水源地内环境问题,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整改措施:岭东区政府按要求组织人员拆除寒葱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未作防渗旱厕,更换具有防渗功能的移动式厕所;暂时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收集、转运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加大对二级保护区附近居民宣传和教育,使其摒弃向路边沟渠倾倒生活污水的陋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岭东区政府已按要求组织人员拆除寒葱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未作防渗旱厕,更换具有防渗功能的移动式厕所;暂时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收集、转运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加大对二级保护区附近居民宣传和教育,使其摒弃向路边沟渠倾倒生活污水的陋习其他县区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区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六、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85737

八、受理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办公区岭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岭东区、委区政府(盖章)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