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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2-11-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7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督察办《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整改的双鸭山市12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督察组随机抽查60家,除5家弃养外,约90%的养殖场存在粪污收集储存设施容积不足、用途改变或不正常使用等问题,部分规模化养殖企业无当年粪污资源化利用运输记录和还田台账,粪污去向不明。

二、整改目标:全面排查梳理,推进规范整治。

三、整改措施:1.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

2.实施分类治理。集中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储存设施容积不足、用途改变和粪污随意堆存、设施闲置等突出问题,建设完善粪污处理设施,保障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正常运行。

3.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匹配相应的土地面积,制定还田利用计划,建立粪污处理与粪肥利用台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6%以上。

4.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照规模养殖场清单开展全面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中双牧业有限公司已弃养,厂房已拆除。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六、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85737

八、受理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办公区岭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岭东区、委区政府(盖章)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