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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2-11-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督察办《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尖山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岭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未按要求将四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二、整改目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调级。

三、整改措施:更新收集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由四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并印发实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岭东区已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双东政发〔2021〕12号)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六、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85737

八、受理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办公区岭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岭东区委、区政府(盖章)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