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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2-11-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岭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组织对《岭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

二、制定目标

为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政规〔2018〕2号)《双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我区环境实际进行编制。

四、主要内容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日常预报与管理,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切实预防和及早预报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2.属地管理,区域统筹。长胜乡、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区环境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及水质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及水质的变化趋势,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

4.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区政府、一乡六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5.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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