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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公告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2-06-1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2年高考结束、中考即将来临,在此敏感时期,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提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岭东区纪委监委公告如下。

1.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自己或他人名义违规操办、提前或延后操办、隐蔽场所操办、只收礼不办宴席、分批次或“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操办“学子宴”“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2.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学子宴”,收受除亲属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各种名义钱物。

3.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公物或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请、报销子女学习费用。

4.严禁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5.严禁参加非家庭性违规举办的“学子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及赠送礼品、礼金。

6.严禁教师接受学生礼品、礼金,参加“学子宴”“谢师宴”等。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抵制“四风”,切实做到“六个严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认真排查,提前预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告诫、早提醒、早纠正。区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聚焦各种形式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学子宴”聚敛财物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操办“学子宴”借机敛财及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格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469—2606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