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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11-0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直以来,岭东区人民检察院非常重视人民监督员在推进司法民主、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积极作用,先后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等方式,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

2020年11月5日,岭东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庭审。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是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监督方式之一,是岭东区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一次深入。庭审后,公诉人诚恳要求人民监督员对公诉活动提出宝贵意见,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履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今后,岭东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各项要求,将这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