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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洁过好端午节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06-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党(工)委、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区各部门、单位:

2020年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发挥模范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严肃廉洁过节纪律要求,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二、严明各项纪律,坚决做到“十严禁”。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十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用公款参加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端午节时间节点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各党(工)委、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区各部门、单位要畅通“四风”问题举报渠道,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实效性、震慑力,纯洁党风政风,净化民风社风。

举报地点:岭东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举报电话:13604587579  18945771888

举报邮箱: Idgdfzfjds@163.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