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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岭东区推进“办事不求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11-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印发《岭东区推进“办事不求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和驻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岭东区推进“办事不求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岭东区委区政府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岭东区推进“办事不求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省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9〕9号)和《双鸭山市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双环组办发〔2019〕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文化,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项抓起,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的解决,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打造以“办事不求人”为特色的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真正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合力攻坚。聚焦民生,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频事项,精准施策,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充分发挥教育、医疗、民政、医保、商事登记以及其行业和领域示范引领作用,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集中攻坚,把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事项办好,让市场主体和群众真正成为“办事不求人”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融转服”理念,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优化服务创建活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拓展服务功能,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不断提高政府供给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和群众需求,办好每一件事。

——坚持机制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政府监管和服务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银行、邮政等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深度合作,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重点行业和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

到2020年底,全面复制推广全省先进地区和单位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到2021年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办事不求人”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找准问题,精准施策。

1.结合全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查摆梳理“办事求人”的深层次原因,敢于亮丑揭短,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2.结合“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确定便利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查核的具体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二)整顿作风,履职尽责。

3.集中整治困扰企业、制约发展,漠视群众、折腾群众等问题,重拳整治把正常履职看做求他办事,利用手中权力“刷存在感”,谋求私利,人为设置关卡,不找关系办事难的人和事,着力营造“办事不求人”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简政放权,强化标准。

4.继续简政放权,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5.按照省、市要求,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将各类清单以及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7.将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政策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开展解读和咨询服务,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做到政策知晓不求人,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

(五)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

8.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坚决打破数据壁垒,将各类政务服务数据依法共享开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9.实行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推动更多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10.探索推进政务服务移动“大篷车”、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家门口办事”“刷脸办事”和“一次不用跑”,做到网上办事不求人。(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质效。

11.树立服务发展理念,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出主意想办法,拿出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的服务措施和办法,定期公布和不断推陈出新“服务菜单”。(牵头单位:区委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12.完善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多门”变“一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窗通办”。(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13.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加强乡(街道)、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做到窗口办事不求人。(牵头单位:长胜乡、各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建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实现投资落地不求人。(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七)公正监管,体现公平正义。

1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6.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实现对监管的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17.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公正监管不求人。(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八)加强供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8.加大教育、卫生、就业、文体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备,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确保全民覆盖、均等享有。(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9.增强利企便民政策输出,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主动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切实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及时执行、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九)健全机制,守信践诺。

20.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各部门要带头重承诺、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引领社会成员增强诚信和契约意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辟守信者办事绿色通道,强化失信者信用约束,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1.开展“办事不求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工作,并将承诺落实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年度评价班子业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强化监督,突出群众评判监督。

22.加强“办事不求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推进“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落实“办事不求人”举报奖励机制。(牵头单位:区委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3.新闻媒体要及时反映百姓呼声,加大对“办事不求人”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组织专家访谈、与市场主体和群众面谈等方式,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曝光反面案例,形成持续警示震慑,倒逼工作机制完善和各项措施落实。(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24.建立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互动互通,定期听取对“办事不求人”推进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5.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意见征集版块,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市场主体和群众。(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


五、重点攻坚领域

聚焦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医保、医疗、教育、民政、司法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攻坚,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

(一)改善医疗服务,推进落实“看病不求人”。不断完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改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广泛推广预约诊疗等便民惠民措施,让患者挂号少排队、候诊少等待、检查少跑腿、取药少麻烦、诊疗更暖心、服务更贴心、付费更放心、住院更省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社区服务站能力建设工程,推进优质诊疗资源下沉。在提高服务能力的同时,坚决纠正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下大力气整治和解决工作不实问题、对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二)简化办事流程,推进异地就医“报销不求人”。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与省内全国其他省市和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提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和清算工作效率,积极执行异地就医“上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保障异地刷卡就医信息畅通。 (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三)推行“四零承诺”,实现“上学不求人”。全面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行“四零承诺”,即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在招生入学、分班、排座和当班干及评先优中实现“上学不求人”。(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着力打造“阳光社保、便捷社保”,实现“办社保不求人”。按照全省人社系统推进“办社保不求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人社系统“办社保不求人”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群众办社保业务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着力打造“阳光社保、便捷社保”,通过“全面实施网上办、优化流程一次办、疑难业务我帮办、下沉服务就近办、提升素质马上办”等方式,实现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病退鉴定、档案认定、办理退休等“五个不求人”。(牵头单位:岭东社保分局)

(五)以“两登两办一服务”为突破口,推进民政领域“办事不求人”。按照《全省民政系统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黑民发〔2019〕11号)要求,聚焦民政业务领域群众关切的热点痛点,以“两登两办一服务”(“两登”是指社会组织登记和婚姻登记,“两办”是指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审批,“一服务”是指殡葬服务)为突破口,进一步创新民政服务机制,简化办事流程,丰富服务载体,扩大政务(事务)公开,以“应办即办”为准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好”为目标,彻底根除“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服务窗口症结,推进民政领域“办事不求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六)体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打官司不求人”。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司法审判执行关键环节,聚焦立案等窗口部门,盯紧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各个节点,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导致老百姓感觉到“打官司难”“打官司求人”的诸多问题及成因,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围绕“立案不求人”,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围绕“审判不求人”,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围绕“执行不求人”,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9年),安排部署阶段。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围绕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细化配套措施,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任务图、路线书,落实推进单位“办事不求人”工作,年底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办事不求人”取得突破性、实质性进展,初步形成“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20年),深入推广阶段。在全区进一步推广全省示范地区和重点领域示范单位成功经验,完善“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健全制度体系,优化服务效能,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推进系统延伸、基层拓展。

第三阶段(2021年),评估验收阶段。成立专项评价组织机构,对全区“办事不求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固化取得成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事不求人”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推动百大项目落实工作机制、招商引资落地服务、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推动各部门配合无缝对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保障民生需求等方面,科学谋划,严密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走流程,加快推进,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扎实推进 “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发生。

(二)做好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将该季度工作情况报送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三)严肃考评追责。将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设置办事“路障”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岭东区重点领域“办事不求人”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岭东区重点领域“办事不求人”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领域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1


改善医疗服务,推进落实“看病不求人”

不断完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改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广泛推广预约诊疗等便民惠民措施,让患者挂号少排队、候诊少等待、检查少跑腿、取药少麻烦、诊疗更暖心、服务更贴心、付费更放心、住院更省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医院、社区服务站能力建设工程,推进优质诊疗资源下沉。在提高服务能力的同时,坚决纠正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下大力气整治和解决工作不实问题、对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

区卫生健康局

2

简化办事流程,推进异地就医“报销不求人”

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与省内全国其他省市和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提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和清算工作效率,积极执行异地就医“上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保障异地刷卡就医信息畅通。 

区医疗保障局

3

推行“四零承诺”,实现“上学不求人”


全面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行“四零承诺”,即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在招生入学、分班、排座和当班干及评先优中实现“上学不求人”。


区教育和体育局

4

着力打造“阳光社保、便捷社保”,实现“办社保不求人”

按照全省人社系统推进“办社保不求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人社系统“办社保不求人”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群众办社保业务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着力打造“阳光社保、便捷社保”,通过“全面实施网上办、优化流程一次办、疑难业务我帮办、下沉服务就近办、提升素质马上办”等方式,实现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病退鉴定、档案认定、办理退休等“五个不求人”。

岭东社保分局

5

以“两登两办一服务”为突破口,推进民政领域“办事不求人”

按照《全省民政系统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黑民发〔2019〕11号)要求,聚焦民政业务领域群众关切的热点痛点,以“两登两办一服务”(“两登”是指社会组织登记和婚姻登记,“两办”是指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审批,“一服务”是指殡葬服务)为突破口,进一步创新民政服务机制,简化办事流程,丰富服务载体,扩大政务(事务)公开,以“应办即办”为准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好”为目标,彻底根除“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服务窗口症结,推进民政领域“办事不求人”。

区民政局

6

体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打官司不求人”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司法审判执行关键环节,聚焦立案等窗口部门,盯紧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各个节点,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导致老百姓感觉到“打官司难”“打官司求人”的诸多问题及成因,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围绕“立案不求人”,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围绕“审判不求人”,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围绕“执行不求人”,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区人民法院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