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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会议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04-3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月30日上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会议在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委书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迟国君主持。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李培生、张启鹏、张亚军、刘长胜、王煜、马忠辉、于宝生、侯凯英、王军出席会议。区领导肖冰、王树怀、刘桂荣、王继业、马喜凤,岭东公安分局局长、党组书记徐慧峰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随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和“我为招商引资做贡献”大讨论》及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研讨发言。

迟国君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和《意见》的重要意义。《条例》和《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投资和创新创业、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力保障,对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持续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年召开的“两会”,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了会议热点之一。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更好,只有最好。要深刻领会《条例》和《意见》的意图,认真履行《条例》和《意见》规定的法定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迟国君要求,要精心组织《条例》和《意见》的学习宣传。要把《条例》和《意见》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组织好各自战线的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地开展学习传达,采取领导带头领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日活动、党课、讲座、研讨会、知识测答等多种形式,认真学懂读通《条例》和《意见》内涵,全面落实《条例》和《意见》要求,学清学透,全面领会。特别是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学以致用。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视岭东”等媒体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频次,对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引导全区上下共同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条例》和《意见》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迟国君强调,要认真落实好《条例》和《意见》的各项规定。把贯彻落实《条例》和《意见》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司其职,层层抓好贯彻落实。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和《意见》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建立投诉、转办等相应的制度机制,确保《条例》和《意见》关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各项规定落地落实。

迟国君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和《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自查自纠。督查部门要对各相关部门《条例》和《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违反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督查,确保《条例》和《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落实到位,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促进《条例》和《意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