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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国君主持召开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专题会议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03-1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相关部署要求,3月11日下午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专题会议。  

区委书记迟国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纪委监委书记刘长胜,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于宝生参加会议,长胜乡党委、区委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区属各相关单位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听取了长胜乡的情况汇报。区委书记迟国君指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是推动农村生产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也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迟国君要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利用好财政扶持资金,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积极创新支持方式。要使用好土地政策,乡村振兴,扩大消费,主体在农村,要明确哪些土地可以使用,怎样有效的使用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迫切工作,也是做好下一步乡村振兴打好第一炮的有利措施。要统筹做好“清化收”工作,区、乡两级制定有关“清化收”工作方案,村里进行自查、清理,切实推进不合理合同清理、化解不良债务以及新增资源收费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并推进此项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及时落实工作经费;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要从司法角度为村集体新增资源管理、清理合同、陈欠收缴提供法律支持和维稳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纠正和查处集体新增资源管理中的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侵害村民权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