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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Ⅳ级(蓝色)预警的通告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02-2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岭东区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Ⅳ级(蓝色)预警的通告

双鸭山市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显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2019年2月27日2:00 AQI达到重度污染。经市气象和生态环境部门会商研判,预计未来24小时双鸭山市大气层结稳定,污染物扩散条件一般,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PM10。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岭东区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岭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月27日9:00发布岭东区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长胜乡、各街道办及有关部门要自预警发布时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落实响应措施,并进行检查督查;加大巡查力度,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和道路清扫保洁,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落叶;重点工业企业(包括供热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减排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采取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缓污染物积累。


岭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