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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岭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10-2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岭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双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我区大气环境实际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岭东区行政区域内,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此预案不适用于沙尘天气和臭氧污染。

四、预案体系

岭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长胜乡、各街道办事处、区经济园区应急预案、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共同构成。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属地管理,区域统筹。

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4、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5、部门联动,社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