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区街企业和双矿集团的下岗、买断、分流职工: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8】5号)文件的要求,现通知岭东区各区街企业职工和双矿集团的下岗、买断、分流职工,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參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的断保欠费人员,2019年3月底前可按原政策规定补断保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及利息,2019年4月1日后不得以事后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特此通知。
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