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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煤矿安全包保推进工作会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11-0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1月5日下午,我区煤矿安全包保推进工作会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郭伟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亚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忠辉,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于宝生,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晓明、区法院院长王军及区政府各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全体驻矿包保干部参加会议。会上,郭伟就近期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下一阶段我区煤矿安全驻矿包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郭伟指出,当前既是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繁忙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高发期,给安全生产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各相关单位对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疏忽大意,要从讲政治的角度去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牢牢抓在手上,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驻矿包保的组织领导,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郭伟强调,为切实做好我区煤矿包保工作,按照市政府“4+1”包保责任制,从现在到12月31日,我区成立“4+2+1”煤矿包保组,由1名处级领导、4名机关干部、2名驻矿监督员组成。处级包保领导和驻矿专盯包保干部要严格按照《双鸭山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全市煤矿安全包保职责的通知》(双煤综整办20181号)文件要求,落实包保责任和包保职责,认真填写信息共享记录和检查写实表。

郭伟要求,各处级领导和派出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真管”措施。要严格执行安全包保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负责对派驻4名驻矿专盯包保干部和监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