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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9-2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岭东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双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岭东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双鸭山市岭东区审计局公开机构

单位名称:双鸭山市岭东区审计局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岭东区东矿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469—4385734

电子邮箱:ldqsjj@126.com

邮政编码:155120

二、岭东区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岭东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查阅。
  (二)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岭东区审计局,具体联系信息见本《指南》第一项内容。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岭东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附件:1.岭东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岭东区审计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