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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9-2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岭东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教育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岭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岭东区司法局部门文件、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点工作、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机构、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行政权力(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从内容上分为十三类。

二、政府信息类型

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三种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主动公开指本机关主动将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指凡属《保密法》中要求保密的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及时限

1.公开方式

(1)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ysld.gov.cn/)政务公开栏中发布;

2.公开时限

(1)属于应对外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应当自该司法行政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司法行政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3)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负责。

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岭东区政府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4383148

传真号码:0469-4383148

电子邮箱:ldq4383148@163.com

邮政编码:15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