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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东政办发〔2018〕24号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岭东区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9-0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东政办发〔2018〕24号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岭东区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乡六办、区属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岭东区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贯彻执行。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岭东区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联防联控

工作方案

 

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热性、高致死性猪传染病,是我国法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和进境动物一类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一直将该病列为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近期,俄罗斯非洲猪瘟疫情严重,辽宁省也发生了我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我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任务

建立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我区工作机制,联合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密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保障我区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联防联控,以防为主”原则,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强化风险管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置”,有效预防,系统应对,形成防控合力。

四、组织领导

(一)指挥机构及职能

成立由郭伟区长为组长,主管副区长侯凯英区为副组长,农业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岭东公安分局、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岭东交警队、区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环卫站、区林业站、各林场、长胜乡政府、各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共同组建区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区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及突发非洲猪瘟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范策略和防范措施,建立并形成我区防范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研究解决联防联控工作中重大问题。承担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风险会商和风险评估,适时发布预警预报,向区政府提出防范非洲猪瘟工作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刚兼任。

(二)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区农业局负责全区非洲猪瘟防控的统筹、协调。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非洲猪瘟防控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排查、消毒等工作,汇总上报全区非洲猪瘟防控信息,包括生猪及其产品移动(包括出入境)控制及监管情况、生猪及野猪养殖基本情况、其他主要猪病防控情况、非洲猪瘟巡查及实验室非洲猪瘟样品采样、流通领域交易市场养殖场监管情况,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区级应急防控物资储备。

长胜乡政府负责非洲猪瘟防控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排查、消毒等工作,汇总上报全乡非洲猪瘟防控信息,包括生猪及其产品移动(包括出入境)控制及监管情况、生猪及野猪养殖基本情况、其他主要猪病防控情况、非洲猪瘟巡查及实验室非洲猪瘟样品采样、养殖场监管情况,实行排查工作网格化管理,要逐级明确排查任务和工作责任,构建“横到边、竖到底”的排查责任体系,确保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做到“区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猪”,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和乡级应急防控物资储备。

各林场要强化野外巡护工作,严厉打击偷捕盗猎、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根据疫情态势和野猪流动情况,在野猪流动频繁区设立必要的物理屏障,发现死亡野猪,要立即报告。实行排查工作网格化管理,要逐级明确排查任务和工作责任,构建“横到边、竖到底”的排查责任体系,确保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做到“区不漏场、场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猪”。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排查日报告和非洲猪瘟疫情零报告制度。

各办事处实行排查工作网格化管理,要逐级明确排查任务和工作责任,构建“横到边、竖到底”的排查责任体系,确保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做到“区不漏办事处、办事处不漏社区,社区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猪”, 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排查日报告和非洲猪瘟疫情零报告制度。

区环保局负责规模养殖场非洲猪瘟防控的监管。

 区财政局要保障防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区环卫站保障非洲猪瘟疫区生猪运输、深埋的机械设备。

 区宣传部加强对防控相关信息的监督管理,做好舆论导向工作,避免造成恐慌等。

岭东公安分局配合消毒检查站和疫情处理扑杀及疫区秩序维持等工作。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餐饮领域的监督检查,严防病死生猪及产品进入我区,防止餐饮泔水进入养殖环节。

岭东交警队设立消毒检查站,做好公路等流通环节的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管,严禁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区。

区林业站协助各林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信息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定期互传本部门非洲猪瘟相关防控信息,包括猪及猪产品移动(包括出入境)控制及监管情况、生猪及野猪养殖基本情况、其他主要猪病防控情况、非洲猪瘟巡查及实验室非洲猪瘟样品监测情况、流通领域交易市场养殖场监管情况、培训宣传及演练情况等,实现信息交互共享。

2.协同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防范责任重点在防堵外疫、执法监管、疫病监测、技术培训、联合调研、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科普宣传等方面加强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提升防范非洲猪瘟跨境传入联防联控水平,提高非洲猪瘟的早期报告、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范非洲猪瘟疫情的各项工作。

3.风险会商机制。根据境外省外市外非洲猪瘟疫情态势和防范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组织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风险会商,确定参加单位和专家,讨论年度或季度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未来工作建议,评估我区非洲猪瘟传入风险。通过推进会商制度强化联防联控,消除防范死角。

五、工作任务

(一)依法落实防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岭东区应急处置实施方案,长胜乡政府、各办事处、各林场建立并完善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落实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密切关注疫情。及时掌握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俄罗斯兽医与植物卫生监督局、农业农村部等网站发布的疫情信息,关注境内外媒体疫情信息,分析非洲猪瘟疫情动态,定期评估非洲猪瘟传入我区的风险。

(三)全面监视监测及排查。制定非洲猪瘟年度监视监测计划,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将进境交通工具、货物、各边境地区规模化养猪场、家养猎(野猪或二代野猪)场(户)以及旅客携带入境的来自非洲猪瘟疫区国家的猪肉、猪肉罐头、低温猪肉制品等猪源性产品作为重点监测对象;落实《黑龙江省边境动物防疫巡查方案》,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边境动物疫情测报站的作用;及时掌握并监视边境地区风险因素变化情况,加强对公路周边地区生猪养殖场(户)的巡查和监测,加大疫情预警工作力度;加强对野猪监测站点布局和建设,密切监视家猪和野猪的健康状况,强化野外风险巡护密切监视野猪过境情况。

同时,按照黑动防指办〔2018〕1号文件附录《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排查工作网格化管理,要逐级明确排查任务和工作责任,构建“横到边、竖到底”的排查责任体系,确保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做到“区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猪”。在疫情排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生猪或野猪异常死亡、古典猪瘟免疫失败等信息的收集与核实,发现异常,坚决限制移动并采样送检。要严格实行疫情排查日报告和非洲猪瘟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快报告、无事报平安,对不作为的或发现异常后迟报、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的,坚决严肃问责。

(四)严格执法监管。严格执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防疫情传入。一是加强公路消毒检查站和林业检查站检查工作力度,对进境运输过或卸运过猪及猪产品的工具、排泄物、废水、铺垫物和卸运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装载过猪及猪产品的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对进境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物产品废弃物及餐厨垃圾采取无害化处理。加大打击走私俄罗斯猪及猪产品力度,100%对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旅客携带物、邮寄物交通工具、边民互市贸易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查验和监管,一旦发现疫区有关产品,严格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二是严格野猪猎捕管理,严厉打击偷捕盗猎、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根据疫情态势和野猪流动情况,在野猪流动频繁区设立必要的物理屏障。三是强化生猪移动监管,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第2号》和《非洲猪瘟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强化产地检疫,加强对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如脾脏肿大)的检查,必要时采样送检;要督促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申报检疫,配合做好移动监管。养殖场强化生物安全制度建设,严禁饲喂餐厨垃圾泔水等。四是强化集贸市场、超市冷鲜肉等流通领域监管,严禁在封锁期间从辽宁等疫情省份引进动物及其产品,一旦发现,封存处理。

(五)严密应急处置。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动物防疫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通畅,人员到岗到位。区动物卫生部门一旦监测到非洲猪瘟病原或抗体阳性猪、野猪,应按照程序迅速上报。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应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及时启动疫情响应和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迅速给予扑灭。

(六)定期开展演练。为有效应对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应急处置和实战能力,应加强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协调配合能力,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联合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长效机制,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的应急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七)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各级队伍建设,定期联合举办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加强非洲猪瘟病例发现、识别、报告、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和规范应对的培训工作,提高一线工作人员执法和技术能力。区宣传部加大非洲猪瘟防范知识和防控政策的普及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通过电子宣传屏、印发宣传册等开展宣传工作。

(八)加强应急保障。区、乡财政部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的经费保障和物资供应等工作,按照事权划分、分级承担、据实解决的原则将疫情监测、疫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杀虫灭源和人员防护等防控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疫情跨境传入风险的防范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跨境传入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强化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确保联防联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总结提升。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在联防联控工作中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及时总结联防联控工作的经验,梳理分析联防联控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国。积极开展法律科普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宣传非洲猪瘟的严重危害、防范知识和防控政策,增加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防控、严肃问责。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本部门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不到位或监管不力,导致疫情发生、扩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