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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东政办发〔2018〕9号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5-0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东政办发〔2018〕9号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的通知


一乡六办、区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能力,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的通知》(双政办发【2018】19号)和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我区将实行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我省重要讲话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是推进法制建设的关键,这方面工作要经常抓、反复抓”“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担负领导职责更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的法律素养、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因此,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的重要意义,把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变成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参加人员范围、主讲人和学习内容

区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参加人员为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学法的主讲人原则上为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讲课。

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重点学习一下内容: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立场和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学习新修改的宪法,牢牢把握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公共和专业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学习国家监察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学法时间。每次常务会议前安排学法活动,每年学习法律法规规章不少于20部,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责任分工。区政府办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具体组织工作。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拟定年度学法计划,并配合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法律法规的主讲任务(名单附后)。

(三)讲课要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在选题时要注重新制定或修订的、与政府职能密切相关的、明确规定红线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讲人要在规定时限内讲解准确、透彻,确保学法效果。

(四)其他要求。一乡六办及区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法活动,保证每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做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在5月14日前将2018年主讲题目、主讲人员报区政府法制办,汇总后由区政府领导审定。联系人:高超;联系电话:4381303;邮箱:ldqzfb@126.com.


附件: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主讲单位名单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




附件


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主讲单位名单


区电商办、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林业站、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局、区安监局、区煤管局、区旅游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区棚改办、区沉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