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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

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6-01-2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公示说明

双鸭山市岭东区林业和草原局起草并经多轮修改形成《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07日

联系人:张王泽

联系电话:0469-8860006

电子邮箱:sysldlcj@163.com

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